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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桂财会〔2013〕9号
2013-03-07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769814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银监局成文日期: 2013年02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财会〔2013〕9号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07日

关于印发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

桂财会〔2013〕9号

各市财政局、银监分局,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会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银行业会计监管水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财政部、银监会制订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财会〔2012〕23号),现印发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银行业XBRL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作为全球通用的电子格式财务报告数据标准,具有跨平台、不受应用程序限制等优势,代表了我国未来电子格式财务报告数据标准的发展方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通用分类标准,有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格式财务报告的标准化程度,并有利于发挥通用分类标准与银行监管报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扩展分类标准的协同效应。此次发布的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是基于通用分类标准制定的,反映了银行业的业务特点,有助于推动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提升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格式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适用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对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是通用分类标准在银行财务报告领域的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其整体架构设计不仅考虑了与通用分类标准的关系,还考虑了未来其他行业的财务报告扩展分类标准和监管扩展分类标准,以及实施单位的扩展分类标准。由于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是通用分类标准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报告领域的延伸,因此架构基本与通用分类标准的架构保持一致。

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条件成熟的可申请参加财政部、银监会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试点工作。

三、其他

本通知附件1《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指南》和附件2《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以及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电子文件包请到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的“会计信息化”栏目下载。

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和广西银监局(财会处)。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张文娟

联系电话:0771-5331595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 530021

联系人:广西银监局(财会处) 焦钟琦

联系电话:0771-5343616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15号 530021

附件:1.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指南(略)

2.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银监局

2013年2月19日

文件下载:

2013-3-7桂财会[2013]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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